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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兼职从事研发人员的费用如何扣除?
直接不代表“专门”,因此,对于从事研发活动同时也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的“兼职”人员,也可归为研究开发人员,但由于属于同时兼顾行为,其费用应该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为有效划分这类情形,97号公告对这点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对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人员活动进行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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