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与研发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还包括哪些?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912 发布时间:2017-12-02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执行。

六大行业和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可以执行以上优惠规定。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活动,智为铭略,科技项目,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苏州扶持政策申报公司,苏州项目咨询公司

想要了解更多,可登陆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官网网址http://www.key-way.com/也可拨打下方电话,或者关注智为铭略公司微信公众号可以查看历史文章以及后台提问。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活动,智为铭略,科技项目,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苏州扶持政策申报公司,苏州项目咨询公司


[上一个产品:对于企业集团进行集中开发的研发项目,在申请加计扣除方面有什么规定?] [下一个产品:在哪里申报2025年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免费评估「智为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