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研发项目备案中,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特殊收入何时计算扣除?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163 发布时间:2017-12-11

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例4:A公司2016年研发XX工艺技术,发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500万元(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当年处置以前年度研发过程中形成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一批,取得收入100万元,则2016年度A公司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4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加计扣除额为200万元。

智为铭略,科技项目,创新创业扶持政策,http://www.key-way.com/,企业所得税,苏州项目咨询公司,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扣除

想要了解更多,可登陆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官网网址http://www.key-way.com/,也可拨打下方电话,或者关注智为铭略公司微信公众号可以查看历史文章以及后台提问。

智为铭略,科技项目,创新创业扶持政策,http://www.key-way.com/,企业所得税,苏州项目咨询公司,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扣除

 


[上一个产品: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不得加计扣除材料费用何时计算扣除?] [下一个产品:在哪里申报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免费评估「智为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