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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专利申请常见的八大误区
专利申请,是高新技术企业对科技成果保护*有效的方法之一,但目前许多专利权人依旧存在着对专利申请的认知误区。智为铭略小编请教专业知识产权专家总结了专利申请过程中常见的八大误区。
1、误解专利的定义
为众多科技研发人员所误解的是,他们认为科技创新成果自诞生之即便拥有知识产权,可获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2、科技成果曝光后再申请专利
有一部分的发明人,会从社会地位、头衔等方面考虑,在未经思考情况下将成果公开于世,为此丧送该项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沦为大众可使用的专利技术;
3、科技成果迭代更新不申请专利
每一项专利技术都是应社会需求而生的,专利技术不可能一成不变就可以应付社会的需求,专利技术后期的研发工作必定为其带来创造性、创新性的变化,此时如果不提交相关的专利申请,专利权人只能拥有前一项专利的保护;
4、科技成果只需要申请一项专利保护
许多发明人会认为科技成果只要申请一项专利保护即可,科技成果就可以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但其不然,专利可分为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一项专利保护都范围不尽相同,而且可以同时申请;
5、软件登记版权即可而不申请专利
不少初创型的软件企业会认为,开发一个软件只要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即可,但不得不提醒的是软著只能保护代码,而不能保护整个软件的设计,如果软件足够优秀、前沿,理应对其申请专利保护;
6、过分保密专利技术
专利权人在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有时候会过于保密专利技术,在技术方案上仅有简单的几句话,专利申请文件内容十分单薄,专利公开的信息分量过少,容易导致专利被审查员作出驳回的处理;
7、专利布局能力匮乏
专利申请涉及申请文件的撰写,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而在撰写此类文件时是有技巧的,专利保护的范围不宜过宽,宽泛容易被驳回,保护范围过窄,则容易使专利权人得到的保护缩小。
8、专利管理不当
现代企业能够在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知识产权的例子不多,因企业专利得不到科学管理,容易造成同一或近似类型的专利反复申请,同样容易遭到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而举证无力。
综上,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发展,全国各地即将萌芽出大量的高新科学技术,中国即将在这波双创的浪潮中走向经济转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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