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汇算清缴专题五:《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变化篇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414 发布时间:2018-03-06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就报表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了权威详解(高新技术企业)。智为铭略小编将为大家分析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关内容变化:

  (七)《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将“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的规定,将原*25行“3.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项目名称调整为“3.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将原*29行“3.转回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项目名称调整为“3.转回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专题五:《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变化篇

 

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登陆智为铭略官网,官方网址http://www.key-way.com/,智为铭略12年专注企业服务,致力于为企业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资质维护和税务风险管控。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区域发展就是我们的使命。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专题五:《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变化篇


[上一个产品:苏州科技项目咨询公司告诉你《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五大变化] [下一个产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