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享受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716 发布时间:2018-03-0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高新技术企业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六条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一类有新的规定条件标准的企业,而绝非简单的“中小型企业”+高新企业的组合。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型小型企业不一定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并不要求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登陆智为铭略官网,官方网址http://www.key-way.com/,智为铭略12年专注企业服务,致力于为企业各类扶持政策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质维护和税务风险管控。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区域发展就是我们的使命。


[上一个产品:苏州企业须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方式调整] [下一个产品:执业12年,我对高企合规发展及认定辅导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