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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VS税收优惠享受期限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124 发布时间:2018-03-23

为了帮助企业做好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备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填写等涉税事项,智为铭略小编综合研究了相关政策,下面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与税收优惠享受期限的相关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年。这就导致了企业享受优惠期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不完全一致,具体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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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享受起始时间: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例:A企业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A企业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6、2017和2018年。

2、高新技术企业期满重新认定期间的税务处理: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企业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成功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将需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例:A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17年11月20日到期,在2017年季度预缴时企业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如果A企业在2017年汇算清缴之前(2018年5月30日前)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2017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企业没有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企业将按照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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