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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咨询指南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947 发布时间:2018-05-15

2018年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将聚焦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推进区域先导产业、特色产业集聚创新,加快推进苏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一、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重点

2018年度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将着重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着力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推进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1. 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围绕“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前沿先导技术应用研究,围绕纳米技术、*三代半导体、战略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技术前沿,加强原始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为推进我市先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2. 强化产业技术重点研发产业化。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技术瓶颈,打通产业链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加快产业化规模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发展实力,促进和支撑产业向高端攀升。支持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军民融合、文化科技创新等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3. 优化区域产业创新布局。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引导高新区及科技产业园等科技园区,围绕大数据、生物技术、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前沿领域、优势领域,聚焦发展1~2个先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力争获取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顶层设计和项目整合,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集聚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引领和支撑高新园区产业创新发展。

4.突出企业培育、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鼓励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发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科技拟上市企业申报项目。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沿技术研发,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已结题姑苏领军人才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组织方式

本年度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按照前瞻性应用研究、重点研发产业化、产业联合创新项目三类组织实施。

1. 前瞻性应用研究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研究,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立项时下达。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级计划直属单位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前瞻性应用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苏州大学限报20项;苏州科技大学限报12项;苏州纳米所、苏州医工所、苏州职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常熟理工学院限报10项;在苏工业类大专院校限报5项,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限报3项。

2. 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科技拟上市企业进行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采用立项时下达70%+验收通过后下达30%方式支持。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不限额申报。

3. 产业联合创新项目。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省级及以上高新区作为总项目组织单位,凝练创新型产业集群方向,组织产业上下游核心骨干企业,按照“总项目+子项目”的形式进行申报。每个总项目市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采用立项时下达70%+验收通过后下达30%方式支持。组织单位或地方主管部门需承诺按1:1比例落实联合支持资金。产业联合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新区组织申报的总项目不超过2个。

三、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项目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不超过三年。

2. 前瞻性应用研究项目内容应具有前沿性、前瞻性,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有明确的应用企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项目研发。

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应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创新内容和目标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实现较大规模产业化,需明确项目实施期内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作为考核指标。

产业联合创新项目应属于地方重点发展的创新型产业,每个总项目需组织不少于3个子项目,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子项目。子项目要求与重点研发产业化项目相同。

3. 申报单位具体按照三类项目组织方式中明确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项目咨询单位法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项目咨询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审核责任,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

4. 项目负责人要保证在实施期内能完成项目任务。已承担市级拨款50万元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能再申报本计划项目。有应结未结项目、有较重失信、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有关要求

1.项目咨询单位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项目咨询。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咨询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简装装订。

2.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高新处。

3.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7:00纸质材料在6月29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17室项目服务科(节假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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