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苏州高新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919 发布时间:2018-05-17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缴已经接近尾声,在填写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过程中,哪些数据出现异常,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检查,智为小编为大家总结如下: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企业职工人数

《企业基础信息表》中104从业人数,4.104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依据和计算方法同“资产总额”口径。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五、本年职工总数,11.*12行“五、本年职工总数”:填报纳税人本年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可能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1、从业人数中含有劳务派遣,而本年职工总数不含;

2、本年职工总数里面含有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而职工人数填报时,未将这两类人包含在内。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16+25),归集口径是高新口径研发费用,应该与未来申报高企时研发费用专审报告中数据保持一致;

《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究费用,应该是按照会计口径填列

两者存在差异可能原因分析:

1、年审报告和专审报告数据都是正确的,只是会计报表根据会计准则,专审口径的研发费用是依据2007-09-04财企[2007]194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国科发火〔201632号》来归集的;两者只是口径不一致;

2、比如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年审报告里面计入管理费用——工资薪金;但根据研发立项资料表明,这部份人员费用可以划入研发费用——人员人工;

3、比如房租,年审报告里面计入管理费用——房租,但根据研发部门占用使用面积,应该将其部份划分研发费用——直接投入;

4、比如研发用仪器设备,年审报告里面计入管理费用——折旧,但根据研发部门实际使用情况,应该将其部份划分研发费用——折旧与摊销;

5、比如差旅费等,年审报告里面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但根据与研发费用的相关性,应该将其部份划分研发费用——其他费用;

三、企业总收入

高新口径总收入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税务总收入口径;

而会计报表中相关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是会计准则口径,两者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二、本年企业总收入(8-9)会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有差异,比如以下情形:

1、财政拨款时,收到财政拨款当年,假设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而未来仍然需要验收,此时会计上记入递延收益,而税务上要将其记入总收入,高新总收入同税务;

2、财政拨款时,收到拨款当年,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并且税务上也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以后年度财政拨款费用化支出或者资本化折旧年度,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此时,会计报表中有营业外收入,而税务口径收入为零,因此不计入高新口径总收入;

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某长投帐面价值200万元,以300万元出售,此时投资收益是100万元,而税务口径总收入为300万元,属于财产转让收入;

4、出售机器设备时,如某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为500万,折旧计提了300万元,净值200万元,按600万元出售,此时营业外收入是400万元,而税务口径总收入为600万元,亦属于财产转让收入。

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四、过去两年研发费用与2015/2016年汇缴数据及期间费用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需要填列

要填列2015-2016年的,此时,需要打开20152016年所得税汇缴表格,要保持一致;

相关文章:

苏州政策扶持申报公司告诉你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苏州政策辅导公司告诉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上一个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转化证明] [下一个产品:2025年高企认定之成果转化与人才管理制度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