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苏州高新企业认证研发费用注意漏洞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735 发布时间:2018-08-13

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其归集的研发费用必须每年都要符合销售收入的比例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相关规定,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要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苏州高新企业认证,高企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要重新认定。但是,若*后一年的销售收入出现跨档,导致研发费用比例也跟着跨档,虽当年满足比例要求,但重新认定时3年加总不一定满足跨档后的比例要求。

例如,A公司2016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3年的销售收入及研发费用如附表所示。

年度

2016

2017

2018

销售收入(万元)

21000

22000

14000

研发费用(万元)

700

710

600

所占比例

3.33%

3.23%

4.29%

700+710+600)÷(21000+22000+14000=3.5%

2018年由于行业不景气,公司销售收入下滑,收入由2亿元降为1.4亿元,研发费用相应的由不低于3%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4%的比例。虽然A公司在2018年满足研发费用不低于4%的比例,2018年当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但是2019年重新认定时,以3年研发费用的总和占3年销售收入的总和计算研发费用比例来看,并未达到这个比例。

由于重新认定时需要满足的研发费用比例,需要查看*后一年的销售收入,A公司*后一年(2018年)收入为1.4亿元,按照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的要求,研发费用总额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4%。从3后加总计算,A公司并未达到这个比例。对于A公司来说,本来收入就下滑,现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也要没有,雪上加霜了。

有些财务改账后修改申报表,增加2018年的研发费用,让3年的研发费用总和满足4%的比例。但是在金税三期上线后,所有报表的改动税务机关都有信息,不会像以前一样把原来的信息覆盖掉。因此,财务人员修改财务报表,很难向税务机关解释。

苏州高新企业认证,高企研发费用

智为铭略小编建议,财务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期满的*后一年,必须认真测算3年总计的研发费用是否达到重新认定的比例,做到事前筹划,如果事后修改就会很被动。


[上一个产品:苏州高新企业申报中需要知晓的税务筹划知识] [下一个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来走向:取消补贴转为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