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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材料初审问题汇总及解析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经陆续开始,为了申报工作更加有序的开展,主管部门的老师开展了辛苦的审稿工作,也针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指导和后续的符合工作。主要的问题依然集中在申报系统的填报和纸质材料准备这两个方面,智为小编经过多方请教和搜集做了总结:
一、申报系统的填报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部分的财务数据严格参照审计报告*终的数据填写,并在*终提交时进行核对;
案例:小编上周到我们苏州高新区为智为铭略服务的企业递交材料,高新区的老师说到:某机构在给企业填写数据时,营业收入200万,利润4000万;
2、部分自行申报的企业在注册系统时上级主管部门容易选错,智为小编建议严格参照企业注册地所在的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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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材料的压缩在今年系统填报中提出了新的要求,智为小编建议申报君在上传附件材料是一方面要保证压缩后的清晰度;另一方面在无法完成压缩至指定大小时,筛选相对重要的附件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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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知识产权汇总表板块,部分企业会将已经失效的专利“尝试”填进去,智为小编建议放弃“尝试”行为,新的申报系统智能化程度很高,具有自动识别功能;
5、在上传附件的过程中,申报君需要注意材料的全面性,目前苏州各级主管部门的老师都在积*为申报企业审稿,避免来回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准备:
企业注册地所在板块在协助申报企业审查材料时会发现诸多的问题,智为小编也多次参与到现场的审稿,对上述审稿老师提及的问题进行了汇总以供接下来申报的企业参考:
(一)知识产权问题
相关规定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其中
A、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等至少授权1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等II类知识产权6件以上;
1、专利仅有授权通知书,无缴费单据(企业一定要妥善保管国知局开具的专利缴费收据),无法证明专利权处于法律保护状态;
2、申报的知识产权类型、获取时间不符合要求;(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好是申报年的前三年以内的)
3、非自有专利未办理转让手续,转让的专利无原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无法判断原专利获取时间和所有权人。
4、申报的专利暂未获得授权,仅处于受理中。(企业用以满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门槛条件的专利必须是授权状态,但这部分专利可以用在科技成果转化部分。)
在这里智为小编想到一个常见问题-是不是一家企业有专利就一定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呢?
借此机会,我将把这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的解析,避免“被忽悠”。首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要看情况而定”,其次回到高新技术企业的四大评分模块之一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核心”二字,通俗点讲就是企业有的知识产权一定要与自身的主营业务/产品密切相关,充分体现企业技术的创新性;
案例:昆山某从事管材研发生产的企业,在2018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宣告失败,智为小编在对该企业诊断时发现知识产权部分全部是用一些简单的工装夹治具结构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
“自主”二字,是对企业获取专利的方式提出了要求或者约束,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知识产权,而“管理办法”提及的其他获取方式(转让、购买等)也是可以的,然而会在评分时有一定的影响;
*后需要提及的知识产权的数量问题,也是绝大多数在申报时*容易纠结的一个问题,主要困难在于:
(1)节约成本,决策者不愿意申请足够数量的知识产权;
(2)企业本身的技术单一,自认为无法申请足够数量的知识产权;
(3)考虑兄弟公司之间互相借用,忽略权属要求和使用次数的限制……
综合来看,导致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申报企业自身没有弄清楚其内在逻辑和前后的勾稽关系,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在整个申报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作用,局限于成本等因素,进而给整个申报工作带来困难。知识产权数量的要求在于除了解决申报门槛性要求的问题,还是另一评分模块“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不可或缺的*有力证明材料。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首先智为小编就审稿过程中,主管部门的老师就该模块提出的常见问题进行简要汇总,企业就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在该模块***容易纠结的问题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解析:
常见问题:
1、无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无法判断成果项数(保质保量平均每年≥5项);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单一,仅有转化效果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样品图片等,无科技成果技术证明材料;
3、科技成果转化附件材料混乱、装订无序,与成果转化汇总表中所列不一致。
案例:2018年,智为小编接触了一家苏州某做电路板设计的企业,该企业当时有且仅有1件在2013年就已经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企业对接人在知道专利数量的需求和其中的缘由的情况下,从成本角度出发坚持就以现有的1件发明专利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智为解析:
(1)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部分,从取高分的层面对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提出了年均≥5项的要求,而企业所拥有的科技成果从常规来说可以认为就是专利;
(2)成立满1年但不满2年的初次申报企业,建议至少有6项知识产权并且其中至少有1件I类专利或者6件II类专利处于授权状态;
(3)成立满2年但不满3年的初次申报企业,建议至少有10项知识产权并且其中至少有1件I类专利或者6件II类专利处于授权状态;
(4)成立满3年的初次申报企业,建议至少有15项知识产权并且其中有1件I类专利或者6件II类专利处于授权状态;
(5)重新认定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在科技成果转化部分同一成果不能重复转化,也就是说在该模块II类专利用且只能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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