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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财政专项中扶持资金大的项目这么报才好
一年一次申报机会的吴中区工信部门的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于今日正式开展,抓紧时间申报吧!针对诸多企业关注的整个专项中的一些重点项目、扶持资金较大的项目,智为铭略小编做了筛选和相应的申报辅导,具体如下:
智为铭略提醒您:
1、截止时间:申报主体网络申报及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2、网报地址: http://61.155.216.16:6060;
3、纸质材料: 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4、材料递送:项目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咨询材料,企业单独报送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申报数量: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认定奖励类不受限制;
6、申报限制:同一项目(实施内容相同)不得变换类别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一、加快引进新兴产业重大项目
1、申报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
(2)技术设备投资≥3000万;
(3)申报时技术设备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技术项目设备总投资额的30%;
2、奖励方式
(1)按照不超过技术设备投资额8%的奖励,单个企业补助≤300万;
(2)分期拨付,先期拨付扶持资金计划的50%,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拨付余下的50%;
3、智为铭略提醒您
(1)项目核准 (或备案)通知书,部分企业可能还没有项目备案或者核准手续,详细可向主管部门咨询;
(2)项目的安评、环评、能评报告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该部分的资料历年来都会给部分企业的申报带来一定的困扰,需要企业提前做申报准备;
(3)项目设备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申报企业可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为项目的已完成投入部分出具符合申报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关键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1、申报条件
(1)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项目新增设备投资≥300万;
2、奖励方式
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新增设备投资额8%的奖励,单个企业的补助总额≤100万
三、首台(套)装备认定奖励
1、对新获得***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
A、单价≤100万,给予60万的一次性奖励;
B、单价100-500万以下(含)给予80万的一次性奖励;
C、单价500万以上给予100万的一次性奖励;
2、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的企业
A、单价≤50万,给予20万的一次性奖励;
B、单价50万-100万以下(含)给予30万的一次性奖励;
C、单价100-500万以下(含)给予40万;
D、单价500万以上给予50万的一次性奖励。
四、“首版次”创新产品认定奖励
1、对上年度新获得***“首版次”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奖励;
2、对上年度新获得省级“首版次”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奖励。
五、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1.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1)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亿和100亿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和200万奖励;
(2)企业享受补助资金时,扣除企业已获此项奖励累计资金额。
六、做强区域产业链
1.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本区重点骨干企业采购区内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生产制造环节(关联企业除外),且向单个企业年采购额超过1000万,给予采购企业不超过年采购总额2%的补助,每家企业*高补贴不超过200万。
七、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1、专精特新发展项目咨询条件和奖励方式
(1)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
(2)按照其在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方面的设备投入总额(含软件和硬件)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高不超过100万。
2、科技小巨人和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奖励
(1)对新获得国家单项**企业认定的,每家给予100万的奖励;
(2)对新获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隐形**企业、省隐形小巨人企业)认定的,每家给予50万奖励;
(3)对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认定的,每个给予20万奖励;
(4)对新获得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认定的,每家给予10万奖励。
八、企业技术改造
1、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1)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企业经济指标良好、设备投资额在3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给予其不超过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5%的奖励,*高不超过100万。
九、培育壮大软件产业奖励
1、申报条件
(1)对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营业收入超过500万;
(2)2016、2017、2018年连续三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比上一年度增长率超过15%;
(3)通过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
2、奖励方式
对其2018年度较2017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新增部分按5%的进行奖励,但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2018年度纳税贡献值。
十、工业软件发展奖励
1、申报条件
(1)企业新增工业软件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
(2)相关工业软件需经软件产品评估,多个软件产品可累计;
(3)较2017年度增幅超过15%的企业;
2、奖励方式
按每新增2000万工业软件销售收入,给予10万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高不超过100万。
十一、工业APP发展奖励
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案例及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10万、5万。
十二、支持企业研发上云奖励
对使用区内建设运营的软件研发云平台服务套餐的企业给予云券补贴,单个企业云券补贴额度*高不超过200万。
十三、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奖励
1、上年度获得国家、省、苏州市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奖励;
2、上年度获得国家、省、苏州市级两化(深度)融合试点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和5万的奖励;
3、上年度及以前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但未获得过相关奖励的的企业,给予20万的奖励;
4、成功创建江苏省星级上云的企业,按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分别奖励5万、10万、20万的奖励;
5、获得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10万;
6、获市级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的企业奖励5万。
以上奖励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奖补的,就高不重复,按照区级政策与国家、省、市级政策差额部分给予奖励。
十四、企业创新载体建设
1、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经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200万、100万和10万;
2、重点软件及工业互联网技术中心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对上年度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的重点软件及工业互联网技术中心(基础软件技术中心、工业软件技术中心、信息安全软件技术中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中心、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技术中心、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技术中心、其他软件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50万、10万。
十五、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1、服务体系完善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对面向本区工业企业提供研发生产协同、一体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等智能制造专项技术诊断服务并提出实施方案的服务商给予单个项目给予3万;
2、公共服务平台奖励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对新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每家给予50万的奖励;对新获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三星级及以上)认定的,每家给予30万的奖励;
3、软件及工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的重点软件及工业互联网软件及工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平台类)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30万;
十六、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奖励
经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10万和5万。
十七、鼓励企业**改造升级
1.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1)对企业应用节能新技术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年环比节能量在100吨标煤以上的,根据实际节能量按500元/吨标煤给予补贴。节能技术水平高、具有较大推广潜力的可以适当放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三方审定的节能量按500元/吨标煤给予补贴;
(3)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项目。鼓励节能和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推广,项目达产后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资金*高不超过100万;
(4)能源审计项目。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根据*三方出具的能源审计报告、合同及发票给予相应补贴);
(5)能效之星创建项目。经认定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能效之星”企业,分别奖励5万、10万和15万(根据下发的正式文件给予相应奖励)。
十八、支持资源循环利用
1、申报条件和奖励方式
(1)循环经济项目
对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按照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补贴,单个项目*高不超过100万;
(2)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每家奖励3万;
(3)**工厂或供应链创建项目
对获得国家、省级**工厂或**供应链称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和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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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为铭略核心产品与服务:软件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知识产权贯标、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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