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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企业申报高新企业税收账务问题解答
如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断增长,国家鼓励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也不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甚至成为一个地区科技发展程度的影响因素。智为铭略小编在工作中了解到吴江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过程中,税收账务问题是企业咨询的比较多的。很多吴江企业想知道高新技术企业账务处理和普通企业有什么不同?今天智为铭略小编总结了高新技术企业账务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账务处理,与普通企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更要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的账务处理,并做好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的核算,因为这些是高新技术企业初审与复审必须满足的条件。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适用15%的优惠税率,在计提企业所得税时是需要注意的。
二、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一条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中企业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需扣除研发过程中销售研发样品形成的收入。该样品对应的成本,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可直接作为研发支出。
《企业会计*6号--无形资产》(2006)规定,企业的研发支出应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满足条件的应资本化,否则费用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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