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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顾问贴心服务张家港企业「智为铭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821 发布时间:2020-03-18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正在进行时”,张家港企业在积*申报入库高新技术企业配入库的企业*为关心的就是成功入库后可以享受多少奖补政策。智为铭略小编现在就告诉你:

高新培育补助

一、张家港高企培育财政扶持

申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奖励5万元。

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奖励5万元。

二、入库条件

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七条执行,其中企业创新能力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认定条件*(七)条规定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综合得分须达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三、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苏州高新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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