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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办理须知-正规高效「智为铭略」
苏州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如何维护好企业的这份荣誉是维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苏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工作中,需要提供哪些备查资料?智为铭略小编告诉你:
一、优惠事项办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3号)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涉及的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以下几种: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二、相关依据
2018年12月17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57号),修订了企业申报表的部分表单,其中涉及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有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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