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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热门问答(1)-10年以上申报经验「智为铭略」
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我们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么?等等。相信企业申报人员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多少会存在一定的疑问。今天,智为铭略小编整理汇总出加计扣除常见热门问题并做解答如下。供苏州相关企业参考: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规定: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加计扣除的比例统一适用75%。
2、哪些研究开发活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研发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3、企业哪些技术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活动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答: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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