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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认证中科技成果转化
一、科技成果定义: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科技成果的转化形式: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可以通过提供企业自身成果转化结果证明材料作为转化形式证明材料。
(2)合作实施转化:这类转化形式包括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其中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转化形式。其证明材料可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转让该项成果的合同、成果许可使用合同、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及对应股权合同。
(3)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协商转化的协议、合同作为成果转化形式的证明材料
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判断依据: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主要判断依据有:产品、服务、样品、样机四项;
(2)产品:公司经过自主研发的、自己生产或者委托生产的产品,主要是自己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都可以算,同一种产品销售多次,只能算作一次;
(3)服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等签署合作合同同时开具地税服务发票的,同一种类技术服务合同智能算一次;
(4)样品和样机:样品是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它或是从整批商品中抽取出来作为对外展示模型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或是在大批量生产前根据商品设计而先行由生产者制作、加工而成,并将生产出的样品标准作为买卖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标准;而样机则是产品正式投入市场来展示、客户体验的一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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