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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申报新型研发机构基本条件-不限次现场沟通「智为铭略」
《苏州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发展的实施细则》新鲜出炉!苏州市科技局于5月25日引发了文件。那么苏州企业申报市新型研发机构项目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智为铭略小编给苏州企业进行了相关总结:
1、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学家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设立。实际运营时间不少于半年,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苏州。
2、以技术研发服务为核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
3、建设期内新增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其中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低于50%。
4、拥有开展研究、试验、服务等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建设期满机构自行购买、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财政资金购买、委托其管理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5、人才团队结构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固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的30%以上。
6、建设期内面向社会的研发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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