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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材料如何签字盖章-项目不转包「智为铭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780 发布时间:2020-06-08

苏州企业在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撰写后,需要按照规定在指定页面进行签字盖章。那么具体哪些材料需要盖章,对盖章有哪些要求,智为铭略小编给大家进行整理: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生成有水印的版本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企业需要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

其中社保缴纳人数证明,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

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的复印件

需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

五、财务审计报告

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六、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需提供出具报告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七、2018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八、研究开发活动材料

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九、有效知识产权材料

1、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2、知识产权摘要;

3、缴费收据;

注意事项:

1)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2)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3)企业以往年度认定高企时所填报使用的II类知识产权,不能在本次申报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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