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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属于餐饮行业,餐饮行业是否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呢?「智为铭略」
不可以。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企业判断自己是否属于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97号文规定:“《通知》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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