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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奖励需知-政府补贴高「智为铭略」
江苏省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奖励金额是以科技厅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和省级奖励资金规模进行计算、编制奖励方案的。除此之外,智为铭略整理出其他有关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奖励需要注意的几项事项如下,供相关企业参考:
1、企业获得的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应用于科技创新活动,并按会计核算要求实行单独核算,切实加强使用管理。
2、企业获得的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开展后续管理。如涉及当年取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应及时上报省级税务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追回已下拨的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各地科技部门对税务机关转请的研发项目出具鉴定意见为“不符合规定”,且该项目当年取得了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的,应及时上报省级科技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追回已下拨的企业研发奖励资金。
4、企业应当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申报的相关责任。
5、企业取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后被有关部门核查确定所属年度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应主动向当地财政部门和科技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接受相关处理。
6、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提请同级政府进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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