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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领军人才的申报条件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204 发布时间:2017-05-22

 重点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企业或开展科技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创业类

、先落户后申报方式

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评估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有3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拥有相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商业模式合理,主导产品具有较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发展前景。

3、申报人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500万的,申报人股权比例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20%),或是自然人*一大股东(不低于20%)。申报团队成员的股权不低于5%,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20万。三年内不得减资且在注册资本未增加的情况下不得减持股权。

4、申报人主要工作精力能用于常熟企业发展,每年在常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来常时间不超过2年。

5、申报企业信誉良好,已开通常熟社会保险并有员工参保,财务、经营、管理等规范,没有非正常的资本金转移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6、*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511日到2017228日之间(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来常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571日到2017831日之间(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来到常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优先支持:全职来常创业的,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团队)

、先申报后落户方式

申报人及拟创办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海外的工作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11日后出生),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

2、掌握项目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股权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500万的,申报人股权比例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20%),或是自然人*一大股东(不低于20%),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申报人确保主要工作精力用于创办本企业,在常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须于2017930日前(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与常熟下辖各镇(开发区、服装城、度假区)签订落户意向协议。

()创新类

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领军人才。

申报人和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与项目领域相关的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11日后出生,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硕士、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3、申报人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6个月);非全职引进的,须提供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

4、申报人在常熟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且从到常熟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如未在常熟参加社会保险,则从到常熟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

5、引才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由常熟领军人才创();(2)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6、*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201611(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161231日前(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完成引进相关手续。

*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671日后(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引进到企业工作,2017630日前(具体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完成引进相关手续。

优先支持:对引才企业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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