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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服务型制造项目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542 发布时间:2017-05-22

 一、申报材料

(一)项目咨询书

认真填报《年度服务型制造项目咨询书》。

(二)项目申请报告

编制要点: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金、服务化投入、服务化收入、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企业近3年内开展的典型服务型制造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等。

2、项目的建设背景和必要性。包括项目建设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市场分析、项目建设对本企业重要性及必要性分析等。

3、项目实施条件。包括:(1)已有的基础和已完成的前期工作;(2)软硬件设施条件;(3)人员团队建设;(4)项目获立项或客户合同等情况;(5)合作单位情况;(6)相关资质。

4、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5、投资估算及筹措。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额、主要原因及政策依据。

6、项目投入产出。包括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绩效指标。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社会发展效益。

7、项目示范意义:包括项目对本企业转型发展、长远规划的带动作用、在本行业(领域)中的示范意义。

(三)申报材料附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

3、相关认定、奖励复印件;

4、项目主要投入明细表和主要发票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包括封面、目录及页码,按序装订成册。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预期效益编制合理。项目咨询单位应在申报项目时充分考虑市场及企业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科学制定项目预期目标。

(二)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保持一致。项目咨询单位应以项目实际实施单位作为法人主体进行申报,并如实申报相关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指标。实施单位若为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不得以集团公司名义以合并报表等形式进行相关内容申报。

(三)申报材料附件与申报书中对应内容保持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相关认定、奖励和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列出明细汇总,其数量、内容应与申报书一致,不一致的请做情况说明。
三、申报程序

请各地经信部门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要求,进行项目报送,收集本地区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并填报《年度服务型制造项目咨询汇总表》(附件2)后统一报送省经信委。除3个省管县(市)外,其他县(市)经信部门申报材料应报所在省辖市经信委备案。相关电子材料(申报书、申请报告、附件)发送至省经信委经济运行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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