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中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中相应模式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上一个产品:没有了!] [下一个产品:2025年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咨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