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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一对一服务「智为铭略」
申报2021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智多星将申报的条件整理在下方,供企业参考:
1.项目承担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原则上以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咨询。
2.项目承担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性优强企业,企业研发体系健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较强,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明显,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突出。项目承担单位2020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
3.项目符合本通知明确的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
4.项目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处于国内**或国际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科技引领、自主可控和创新驱动能力,代表中长期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方向。
5.项目建设方案科学可行。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科学合理,项目实施后能够较快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6.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项目新增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70%。
7.项目需在本省内实施,已落实核准或备案手续,具备相关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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