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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请材料-一对一服务「智为铭略」
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分为规模型和创新型这两种类型,申请企业需明确其中一个类型进行申请。那企业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呢?智多星给大家进行了以下解答:
一、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书。
二、企业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申明,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行业资质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证书或批准文件等);
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前两年度企业会计报表(企业的营业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企业依法纳税、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3.企业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申报材料中提及的企业荣誉奖项证书、与申报内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近两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是指除《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范围外,还包括申报企业负责研发的直接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及外聘专家费用、研发业务用房建设费用(不含土地缴款),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用于收购本市双创企业或购买其研发服务的费用。
5.企业自主品牌和商标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行业龙头地位、研发实力、市场份额、市级以上荣誉等方面的材料。
注:纸质材料装订请企业按照材料顺序编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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