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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咨询条件-一对一服务「智为铭略」
关于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咨询已经开始了,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等的引进人才,那么关于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智多星已经整理在了下方。
一、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二、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 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四、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五、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 作、推动校企资源共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加强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六、申报企业应具备(或拥有)以下资质之一:
1.国家或省级认定的创 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 民营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
2.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
3.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七、如存在下列情况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1.2017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
2.2020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3.2017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
4.2017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 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
5.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
注:不得与2021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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