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专利为公司股东或内部员工的能否视为公司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是否可以申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951 发布时间:2017-08-11

 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为申报企业本身,公司股东或内部员工的专利不能视为公司的专利。如申报高企,必须有知识产权自主研发或受让、受赠和并购等,且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授权或者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保护期内有效,知识产权所属人为申请企业。




[上一个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什么要求?对于企业来说,怎么提前做自主知识产权的布局?] [下一个产品:申报星级上云的时间和投入怎样计算?-免费评估「智为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