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子公司做的项目,但是以集团公司名字申报的科技成果及专利、成果鉴定。集团公司出证明,证明这些项目是子公司做的,是否可以作为申报资料?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172 发布时间:2017-08-11

若是子公司申报,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将母公司获得的科技成果及专利、成果鉴定等转到子公司名下,专利部分必须通过独占许可或专利权转移的方式进行,且必须到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局备案。




[上一个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的年收入有*低要求吗?没有利润的企业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下一个产品:申报星级上云的时间和投入怎样计算?-免费评估「智为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