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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估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987 发布时间:2023-05-18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对同时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估.jpg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择优推荐符合领域要求、基本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初评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估.png

说明:

1.考虑到不同规模企业在研发投入强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对“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的基本要求按照企业规模划分为4档: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1.0%,主营业务收入100~500亿元(含100亿元)的企业为1.5%,主营业务收入10~10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为2.0%,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下的企业为3.0%。

2.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或企业员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特等奖每项加5分,一等奖每项加3分,二等奖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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