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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政策
好技术合同登记不仅能减免增值税,还有补贴可以拿,那么,要如何做好技术合同登记呢?今天智多星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技术合同相关定义
(一)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国内的技术合同,也适用于涉外技术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和委托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许可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认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等所订立的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相关金额
1、技术合同成交额:是当事人之间所签订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总金额。
2、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
3、实际成交额: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合同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金额。
二、技术合同相关支持政策
(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税(适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来源:《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减免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技术开发合同的买方,即吸纳方)
委托开发——委托方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合作开发——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兑现程序:详见附件《技术合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摘要》或咨询税务相关部门。
(二)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政策
1、输出方奖补(适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的卖方,即输出方)
由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按技术转移输出方奖补标准予以奖补,标准如下:
(1)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00万-1亿元,*高奖补比例0.6‰,上限4万元;
(2)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亿-10亿元,*高奖补比例0.4‰,上限15万元;
(3)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亿-60亿元,*高奖补比例0.15‰,上限30万元;
(4)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超过60亿元,直接补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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