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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咨询流程
根据《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7〕2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咨询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请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基础材料
1、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附注里管理费用表(含研发费用/技术开发费)(加盖公章);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度、2020年度纳税证明(即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或完税证明,需包含2019、2020年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情况);
4、《2021年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中涉及到***、省级、市级的认定、奖补或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扫描件(加盖公章)
5、《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二)其他申报材料
1、技术改造类:
a)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申报的设备或软件是否获得过上级部门奖补,改造后自动化水平及劳动生产率分析、资源与能耗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未来三年发展计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b)《2021年园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法人需要代理人签章的,需申报企业提供法人授权书);
c)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或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项目核准或备案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且项目实施需在备案有效期内)。
d)《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或软件发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附件3)(海关进口时间需在2019年度,国外设备需提供INVOICE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需在2019年度);
e)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购置技术改造设备或软件专项审计报告,项目购置的技改设备或软件发票的时限原则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专审报告请按照附件3内容罗列,不予认定项目不需要放入,如放入请备注注明。同时请把2019年、2020年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写在审计报告里)
f)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发委要求提供的材料。
2、融资租赁类:
a)书面申请报告(可参照技改类);
b)《2021年园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
c)融资租赁设备的合同复印件、不含设备金额的租赁费(或者利息)发票;
d)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设备融资租赁专项审计报告,项目融资租赁设备发票的时限原则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e)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发委要求提供的材料。
3、增资扩产类:
a)书面申请报告;
b)增资前后的验资报告;
c)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发委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针对技术改造类申报项目,以下情况不予认定:(1)融资租赁设备(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融资租赁类项目);(2)自制设备;(3)模具、刀具、夹具、治具等非自动化工装用具;(4)工程费、施工费、安装费、检测费、设计费、运输费、关税等;(5)与生产无关的设备或软件;(6)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的设备/软件;(7)单价低于2000元的设备/软件;(8)不在苏州园区内使用的设备/软件;(9)与清单不符且无法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设备/软件;(10)二手设备(进口设备除外);(11)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
2、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3年内申报技术改造项目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二、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通过企服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咨询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线下提交
书面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为做好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咨询(2019年度购置设备)工作,请申报企业认真填报相关资料。企服中心将委托*三方审核机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对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贵司所申报技改项目中涉及的产品设计、加工生产、企业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自动化、智能化软硬件设备等相关信息进行电话/现场核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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