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与研发活动有关的评审费是否可以进行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一条的规定,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6.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因此,若企业发生的与研发活动有关的评审费用,属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则可按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的金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上一个产品:企业哪些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下一个产品:申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拿到多少扶持奖励?-点击查看详情「智为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