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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厂评价体系评价标准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91 发布时间:2024-07-02

1、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主体,属于**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

2、**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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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州市**工厂一共五级,以A的数量表示级别,*低 为1A级,*高为5A级。评价工作分类实施、分层管理,对达到评价标准的企业授予相应级别的**工厂荣誉称号。

4、苏州市**工厂的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是苏州市**工厂的前提,一票否决不打分;评价指标要求中的必选要求是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评价指标要求中的可选要求是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必选要求60分,可选要求40分,总计满分100分。

5、企业申报苏州市**工厂依据的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1-1基本要求和附件1-2评价指标要求。工信部已发布**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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