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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45 发布时间:2024-08-07

为落实《苏州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24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开始了,智多星为大家整理了具体的申报条件,供有需要的企业参考。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条件.jpg

一、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

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

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

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

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

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组织要求

1.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拟从2024年4月起,逢双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分五批进行。

2.市科技局负责建设指导与监督,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立项审核工作;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组织、立项评审、过程管理与建设指导等工作,并加大引导支持力度。

3.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应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填报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在4月17日(*一批)、6月17日(*二批)、8月16日(*三批)、10月17日(*四批)、12月12日(*五批)前,将拟推荐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4.太仓市申报工作安排:请有意向的企业于8月12日前,登录“太仓市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注册并认证通过后会收到短信通知,确认认证通过后进行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逾期申报的,顺延至下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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