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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析苏州各区域技改项目条件差异
苏州市将实施工业设备更新提升方案,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核心,深入推动高端装备升级、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低碳转型、本质安全提升等四项主要行动。该方案将坚持市场化运作、标准化导向、软硬件同步更新,以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化方向发展。
为了响应苏州市工信局发布的《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苏州各设区市结合各自区域内企业的实际情况,发布了区级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项目。现对各区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共性与差异进行详细梳理。
申报要求共同点:
1. 奖补年度指的是申报年的前一年度,奖补时间跨度为该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 项目实施地点及购置的设备均应位于指定的设区市内,且所有设备必须专供本企业使用;
3. 必须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项目投资中购置设备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该报告应包含申报基础奖补设备清单及申报智能制造追加奖补设备清单(如有),并附有注协二维码;
4. 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5. 必须上传购买设备的发票,发票日期需在奖补时间范围内;
6. 项目咨询承诺书,企业需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在申报通知日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7. 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扫描件;
8. 提供江苏省项目投资备案证。
申报要求不同点:
工业园区
改扩建项目:对于经官方认定,设备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尖峰企业”,其改扩建项目将根据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励;
技术改造项目:对于经官方认定,设备投资超过2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将根据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励。若采用智能制造技术进行改造,将额外根据不超过经认定的智能制造设备投资总额的5%追加奖励;
工商注册地须位于园区内,并且企业需正常经营超过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及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在园区内纳税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
年度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的项目,申报年度需向“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提交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文件;
申报改扩建项目的,应为经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尖峰企业”。
吴中区
1. 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旨在支持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企业经济指标表现良好、且设备投资额超过3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将根据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100万元。特别优先考虑那些已纳入统计局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相关企业需及时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入库以及投资申报等相关工作;
2. 智能化改造项目:本项目鼓励采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等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进行改造的项目。对于智能改造(包括软件)的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并且智能改造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少于50%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将根据项目总投入的10%提供补助,补助上限为500万元。在正式申报前,项目必须完成备案(核准)、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等相关手续。特别优先考虑那些已纳入统计局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相关企业需及时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入库以及投资申报等相关工作。
相城区
智能化改造项目:对于投资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非关联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政府将根据智能化设备投入金额的10%提供财政补助,但补助上限为500万元;
信息化提升项目:对于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政府将根据项目投入的10%提供财政补助,但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申报项目必须具备技术改造、改建或扩建的备案手续,且相关文件需齐全,备案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内容保持基本一致,实施周期应与备案证的有效期相匹配;对于在本区内注册超过5年的企业,若新建厂房项目,需提供新建备案,并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区)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申报项目时,可提供其他有助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业投资统计库的纳入证明等。
苏相合作区
针对经官方认定,投资额度(包括信息化投资)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或扩建项目(不包含招商政策范畴),将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度的10%提供奖励。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智能制造、**制造等先进技术进行改造,对此类项目将额外提供不超过项目投资额度5%的奖励。对于单一企业,本奖励政策的*高奖励额度为1000万元;
申请奖励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工商注册地须位于苏相合作区,且企业需连续正常经营超过1年;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且依法在苏相合作区完成纳税;
申报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必须获得有效的立项文件,相关手续必须齐全,并且项目需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
昆山市
在昆山市注册并加入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系统平台的企业库,且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
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已购置的生产设备(包括企业自用的充电设备及配套软件)的投入(不含税)已达到500万元,或者根据智能化、数字化设备及软件产品指导目录,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投入(不含税)亦达到500万元;
企业必须具备对工业资源集约利用的评价结果。对于重点扶持企业,其系数是通过连续技术改造系数与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得分系数的总和来确定的。(1)对于连续两年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其连续技术改造系数定为0.3。(2)在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中,被评为A类的企业系数为1.4,B类企业系数为1.2,C类企业系数为1,而D类企业一票否决;
项目资金的确认,需依据供货合同、申报年度的发票以及相关设备或计算机软硬件已实际运用于申报单位现场、并已通过验收程序正式登记为固定资产(软件投资可计入无形资产科目)的前提条件下,若付款比例超过60%(对于跨年度付款情况,以申报指南中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作为审计基准日),则以该发票所载金额作为投资金额进行核算。若截至审计基准日付款比例低于60%,则应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进行投资金额的核定;
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需全部进行现场盘点,供货合同及发票、供货厂商、品牌、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必须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常熟市
企业未获得2023年“智能制造贷”贴息,同一项目及投入发票未申请获得其他投入类奖补项目;
企业2023年度项目总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的纳统项目。项目总投入不含税额,包括智能化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及非智能化工具投入),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工业软件、信息化平台等投入;
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企业属地政府作出说明);
企业申报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工;
年度总支持数量不超过30个。
太仓市
对于企业执行的智能及数字化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元),将根据设备投资额提供6%的奖励。若项目被认定为太仓市智能及数字化示范项目,则可获得8%的奖励。对于涉及工业机器人及其系统的应用企业,同样给予6%的奖励;
对于被纳入当年市级企业数字化应用提升项目的(涉及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软硬件投资,且投资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投资比例不低于20%),将依据项目投资额提供12%的奖励。
张家港市
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设备(包括软件)的投资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在上一财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统计数据库,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不超过一年;
需要提交《张家港市制造业技改投入申请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咨询企业的基本信息;(2)项目建设的详细内容(涵盖项目投资预算、资金筹措方案、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艺流程、设备配置方案、产品规划方案等)以及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3)截至申报截止日期的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已完成的投资额和整体进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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