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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一章 总 则
*一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宣传文化人才队伍,推动文化强区,根据苏州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进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13〕2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阳澄湖人才计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委发〔2017〕29号),结合相城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章 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二条 围绕文化强区、人才强区战略要求,在文化艺术、工艺美术、新闻传媒、数字出版、创意设计、影视动漫和文化信息服务等相关领域推进实施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5年内重点引进培育各类文化人才30名左右,包括文化领军人才5名左右,重点人才1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15名左右,其中引进人才占总数的50%以上。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每年遴选1次,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
*三条 实施阳澄湖文化领军人才计划,扶持资助一批在相城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个人或带领团队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代表所从事专业领域事业、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阳澄湖文化领军人才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见《阳澄湖文化人才评选标准》(附件1)。
*四条 实施阳澄湖文化重点人才计划,扶持资助一批在相城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经营能力,为本专业领域同行公认、工作业绩突出的重点人才。阳澄湖文化重点人才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见《阳澄湖文化人才评选标准》(附件1)。
*五条 实施阳澄湖文化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扶持资助一批在相城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宣传文化专业人才,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市级以上奖励。阳澄湖文化青年拔尖人才各专业门类评审标准见《阳澄湖文化人才评选标准》(附件1)。
*三章 申报评选
*六条 成立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文评委”),文评委下设办公室,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申报评选和人才服务工作。文评委下设若干专业初评小组,由有关专家及文评委办公室成员共同组成。
*七条 申报程序。阳澄湖文化人才接受单位或个人申报,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文宣部门和人才办集中报送到文评委办公室。
*八条 审核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文评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结果报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审核备案。
1.资格审核。文评委办公室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具体审核标准见《阳澄湖文化人才评选标准》(附件1)和《文化类主要奖项一览表》(附件2)。
2.专家评审。文评委办公室分别组织业内专家对各专业门类人才进行初评。
3.综合评审。文评委办公室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引导方向、人才供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实地考察人选。
4.实地考察。由文评委办公室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经文评委成员讨论后提出建议名单。
5.审定。建议名单经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公示。
6.公示。面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发通知,公布入选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文评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章 扶持政策
*九条 新引进的阳澄湖文化人才,在相城区购房的可享受不超过房价60%的安家补贴,其中:阳澄湖文化领军人才*高可享受60万元安家补贴、阳澄湖文化重点人才*高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自入选后*2年起分5年逐年发放。
*十条 凡入选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的,从入选人才计划的下年度起,每年可申报一个文化项目,按每个项目的实施周期(多个项目累计周期不超过五年),享受阳澄湖文化专项资金提供的项目资助,其中:阳澄湖文化领军人才,根据项目评审,累计可享受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于引进阳澄湖文化领军人才的企业,将结合项目情况给予10-50万元的引才奖励。奖励资金与阳澄湖文化人才项目资助同步拨付或中止。阳澄湖文化重点人才,根据项目评审,累计*高可享受30万元的项目资助。阳澄湖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累计*高可享受10万元的项目资助。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承担课题、文化和学术交流、专业研究、专业培训、授徒传艺、展览展出,项目开发、品牌建设、成果转化、重大活动、出版专著(音像)等。
*十一条 凡入选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可向文评委提出项目资助申请,项目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和审核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由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二条 入选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以及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
*十三条 凡阳澄湖文化人才入选阳澄湖人才计划其他子计划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
*五章 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估
*十四条 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涉及经费由区与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筹)、高铁新城、度假区按7:3比例分担,其中区属单位资助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十五条 项目资助经费从项目资助立项的当年度起按项目实施周期,逐年考核,逐年发放。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同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按就高原则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十六条 受资助对象申请资助时存在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受资助对象在资助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调往区外的,取消资助资格。
*十七条 根据区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区政府《关于印发相城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收款单位应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章 附 则
*十八条 本细则由区委宣传部会同区文体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阳澄湖文化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相委办〔2014〕60号)同时废止。
附件1:阳澄湖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一)
门 类 |
领 军 人 才 |
重 点 人 才 |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
|
文 化 艺 术 类 |
文学 创作 |
(1)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独立完成并在全国性权威文学报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文学作品、评论文章(全部文学作品达180万字以上或文学理论文章60万字以上)。作品获得***文学奖的*高奖项。 (2)在省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独立完成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社会影响的文学作品、评论文章(全部文学作品达100万字以上或文学理论文章30万字以上)。作品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 (2)在市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
(1)具有一定的创作潜力,在省级以上重点刊物发表一定数量的个人原创作品,独立完成并出版的文学作品40万字以上。 (2)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书法 美术 摄影 |
(1)独立创作并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当数量、具有鲜明个人艺术风格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参加全国展等***展览获得金奖,或在省会及以上城市举办个人艺术作品展;有一定数量的作品为省级以上级美术馆、博物馆或国家机关收藏。 (2)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 (3)在省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独立创作并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具有个人艺术风格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入选省级以上展览,或在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举办个人作品展。 (2)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在市级以上内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
(1)专业功底扎实,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个人作品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以上奖项,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展览。 (2)具有一定的专业科研能力。 (3)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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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舞蹈 戏剧 曲艺 |
(1)获得过***文艺类奖项,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其中至少有一部作品获***奖励。 (2)有鲜明的个人艺术品质,形成独特的创作风格,同行一致认可并产生深远影响。 (3)在省级以上同门类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获得相应奖项的省级奖,涉及创作、导演、舞美、作曲、表演等专业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创作积累,至少有一件作品获省级奖励。 (2)艺术风格鲜明,受到有关各方认可。 (3)在市级以上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1)获得市级以上奖项,在市级青年同行中具有拔尖专业水平。 (2)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
文 化 艺 术 类 |
影视 |
(1)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和精湛的艺术水平,参与主创的电影电视、专题片、纪录片等作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在全国同行中产生广泛影响。作品获***文艺奖。 (2)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很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有一定数量的理论和评论文章。 (3)在省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参与主创的电影电视、专题片、纪录片等作品在省级电视台播出,在同行中产生广泛影响。作品获市级及以上文艺奖的奖项。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3)在市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
(1)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参与主创的电影电视、专题片、纪录片等作品在地方电视台播出,在同行中产生广泛影响。 (2)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 (3)在同类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
传统 工艺 |
(1)所从事项目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技艺精湛,在国内同行中具有特殊贡献,在技艺提高和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2)长期从事专业制作(创作),入选***展览并获奖,或曾担任国家礼品、国家重大工艺项目的设计、制作;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被省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 (3)在省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大影响和很高的知名度。 |
(1)所从事项目被列入省级或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本人在其中做出特殊贡献或发挥了骨干作用。 (2)长期从事专业制作(创作),入选省级展览并获奖,或曾担任省级礼品、省级工艺项目的设计、制作;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被市级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 (3)在市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1)所从事项目被列入市级或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本人在其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2)在传承和创新方面业绩突出,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或有一定数量作品被收藏单位收藏。 (3)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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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文 图书馆 |
(1)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个人或主持的项目获得过群文、图书馆专业***奖项。 (2)熟悉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在业务建设上有创见或实践创新。除群文创作人才外需发表相关专业专著,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 (3)在省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熟悉群文、图书馆业务工作,个人或主持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或其他同等次奖项。 (2)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科研能力,除群文创作人才外需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专业学术论文。 (3)在市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1)在群文、图书馆专业方面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个人或主持的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项。 (2)理论功底扎实,除群文创作人才外需在报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3)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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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媒类 |
新闻 传播 |
(1)精通新闻传播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强的业务能力,获得过***奖项。 (2)在本专业有理论创见或实践创新。 (3)业绩突出,在省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获得过省部级奖项,或同等次奖励。“名记者”要有较强的新闻策划、采写能力,业绩突出,成功组织和参与市级以上重大报道和典型宣传;“名编辑”所编辑、制作的节目、栏目、撰写的评论作品产生过较大的社会影响。 (2)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和业绩表率作用,具备人才培养和带教能力。 (3)在全市同行中有较强发展潜力,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
(1)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新闻传播相关专业具有较强发展潜力,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奖项,或同等次奖励。 (2)成长较快,业绩比较突出。 |
新闻传媒类 |
媒体 经营 |
(1)精通媒体经营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洞悉本行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获得过行业内全国性先进人物或领军人物表彰,或同等次奖项。 (2)在行业领域内模式首创、案例创新等方面有理论创见或实践开拓,在国内业界有较大影响,被同行广泛学习和借鉴;率领团队业绩卓越,**全国同行,在业内被树为行业标杆,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3) 在省级以上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熟悉媒体经营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本专业领域的相关技能,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在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经营管理理念**、经营管理业绩优秀,个人在项目开拓、行业开发中起关键主导作用。 (3)在市级以上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
(1)熟悉市场、精通广告业务,有较强的开拓意识,懂得媒体传播规律。 (2)具有独特的创新能力,主持或具体负责某行业或某项目开发,并取得明显成果。 (3)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
传媒 技术 |
(1)精通传媒技术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强的业务能力,负责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科技创新奖,或同等级奖项,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2)在本专业有理论创见或实践创新,发表出版过专业相关专著,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专业论文,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业绩突出。 (3)在省级以上同类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
(1)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强的业务能力。 (2)在本专业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在专业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专业论文,业绩突出。 (3)在全省同类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
(1)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强的业务能力,负责项目获得过市新闻科技创新奖,或同等级奖项。 (2)在青年人中成长较快,业绩突出。 (3)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
阳澄湖文化人才评审标准(二)
门 类 |
领 军 人 才 |
重 点 人 才 |
|
文 化 产 业 类 |
创意 设计业 |
(1)注册资本达100万元,实际到帐达5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超过200万元。 (3)所设计的作品(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
(1)上年度营业额100万元以上。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达1个,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1个及以上。 (3)开发的产品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
出版 发行业 |
(1)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实际到帐达25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超过500万元。 (3)所开发生产的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
(1)上年度营业额超过300万元。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1个以上,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2个以上。 (3)开发的产品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
|
新闻 传媒业 |
(1)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实际到帐达30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超过500万元。 (3)项目在全国所属行业处**地位,运营模式独树一帜,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
(1)上年度核心产品用户数据超过100万或营业额超过300万元。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1个以上,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2个及以上。 (3)开发的产品具有独特性、创造性、示范性,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项目在所属行业具领导地位,有重要产业化价值。 |
|
数字内容 和动漫业 |
(1)注册资本达500万元,实际到帐达15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超过300万元。 (3)所设计的作品(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
(1)上年度营业额超过300万元。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1个以上,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1个以上。 (3)开发的产品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
|
会展 广告业 |
(1)注册资本达800万元,实际到帐达40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500万元以上。 (3)设计的作品(产品)获得省级以上级奖项。 |
(1)上年度营业额超过300万元。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1个以上,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1个以上。 (3)开发的产品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
|
工艺美术业 (含民间 工艺) |
(1)注册资本达300万元,实际到帐达20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超过500万元。 (3)研发、生产的作品、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
(1)上年度营业额300万元以上。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1个以上,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2个以上。 (3)开发的产品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
|
影视 制作 |
(1)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实际到帐达1000万元。 (2)上年度营业额超过500万元。 (3)原创、制作的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
(1)上年度营业额超过300万元。 (2)使用新技术研发的产品1个以上,创造、应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1个以上。 (3)原创的作品曾获得市级以上奖项。 |
说明:表中所指营业额均以已缴税收为依据。
附件2:
文化类主要奖项一览表 ***
类 别 |
***奖项名称(子项) |
主办单位 |
|
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 |
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奖 |
文艺类图书 |
中央宣传部 |
电影 |
|||
电视剧(片) |
|||
戏剧 |
|||
歌曲 |
|||
文艺评奖 |
中国文化艺术 政府奖 |
文华奖 |
文化部 |
群星奖 |
|||
中国广播影视大奖 |
中国电影“华表奖”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 |
|||
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
|||
中国戏剧奖(原曹禺剧本奖和戏剧梅花奖合并为中国戏剧奖) |
中国文联 |
||
大众电影百花奖 |
中国文联 |
||
电影金鸡奖 |
中国文联 |
||
音乐金钟奖 |
中国文联 |
||
全国美术展览奖 |
中国文联 |
||
曲艺牡丹奖 |
中国文联 |
||
书法兰亭奖 |
中国文联 |
||
杂技金菊奖 |
中国文联 |
||
摄影金像奖 |
中国文联 |
||
民间文艺山花奖 |
中国文联 |
||
电视金鹰奖 |
中国文联 |
||
舞蹈荷花奖 |
中国文联 |
||
茅盾文学奖 |
中国作协 |
||
鲁迅文学奖 |
中国作协 |
||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
中国作协 |
||
骏马奖 |
中国作协、国家民委 |
||
新闻评奖 |
中国新闻奖 |
中国记协 |
|
长江韬奋奖 |
中国记协 |
||
出版评奖 |
中国出版政府奖 |
国家出版奖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
中国优秀图书奖 |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
||
韬奋出版新人奖 |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 |
文化类主要奖项一览表 江苏省级(部分)
类 别 |
江苏省级奖项名称(子项) |
主办单位 |
文艺评奖 |
紫金文化奖章 |
江苏省政府 |
江苏戏剧奖·红梅奖(小戏小品奖等) |
江苏省文联、江苏省文化厅 |
|
江苏省文华奖 |
江苏省文化厅 |
|
江苏省“五星工程奖” |
江苏省文化厅 |
|
江苏音乐茉莉花奖 |
江苏省文联 |
|
江苏舞蹈莲花奖 |
江苏省文联 |
|
江苏摄影金瞬奖 |
江苏省文联 |
|
江苏曲艺芦花奖 |
江苏省文联 |
|
江苏电视金凤凰奖 |
江苏省文联 |
|
江苏省文艺评论奖 |
江苏省文联 |
|
江苏省民间文艺迎春花奖 |
江苏省文联 |
|
中国百家金陵画展 |
中国美协、江苏省文联 |
|
江苏省紫金山文学奖 |
江苏省作协 |
|
新闻评奖 |
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 |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江苏新闻奖 |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
|
戈公振奖 |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
|
江苏省各类优秀作品奖 |
江苏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
|
全国报纸副刊各类优秀作品奖 |
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 |
|
江苏省报纸副刊各类优秀作品奖 |
江苏省报纸副刊编辑协会 |
|
中国晚报各类优秀作品奖 |
中国晚报工作者协会 |
备注:以上全国级奖项依据为2005年3月出台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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