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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园区组织部,各有关单位:
2016年建立的首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外国专工作室制度建设,放大外国专家工作室育才聚才效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我省全面建立外国专家工作室制度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07号)规定,申报“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外国专家工作室,应具各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重视程度高。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外国专家工作,关心外国专家工作生活,外国专家工作室建立规范,且在引才聚才上发挥显著作用,外国专家满意度高。
2、外国专家层次高。外国专家具有较高的能力水平、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为我市急需紧缺的“高精尖缺”人才。
3、外国专家贡献大。外国专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在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比较显著的成绩。
4、申报*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外国专家一般应为入选我市及以上各项人才计划或项目、引智示范基地和单位的人员。已获“江苏省外国专工作室”或“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命名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命名程序
1、申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属地原则组织用人单位申报。
2、审核。各市、区应对本地区、笨蛋那位*二批国外专家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汇总分析,对申报“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的材料认真审核、研究后,集中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3、命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材料审查、组织评审、摸底抽查、公示等程序,确定并命名*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区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抓好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实现应建尽建,特别要重视高标准地做好高端外国人才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工作。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动态管理,将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建设与引智工作相结合,并结合入住工作室的外国人才具体情况,适度延长《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证》的办理有效期。
2、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二批“苏州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外国专家工作室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2)。
附件: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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