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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手册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988 发布时间:2018-03-22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8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68号)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18)10号),为做好区内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为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园区申报安排

(1)园区系统报名登记备案。企业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登录—企业登录—我的服务中的科技枢纽平台,选择“业务征集—苏州工业园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备案表”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备案截止日期为4月9日。

(2)省网申报。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jstec.com.cn)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210.73.128.119/GQSB/SGQ/login.jsp),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苏州工业园区”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注意:若企业之前在“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注册过用户名和密码的,请直接使用该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

(3)材料报送。企业将在线填写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导出,并附上所有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以下:

A、纸质申请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见附件一)。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每一部分子目录用彩页隔开,正反面打印,并在书脊处注明(2018高企培育+公司全称)。申报材料中所有标注需要签字、日期、盖章的地方,必须清晰签名,写上日期,加盖公章。

申请书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一份为正本复印件,一律用胶装装订(不分上下册)。

B、《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材料审查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由公司负责高企培育入库申报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无须装订在申报纸质材料内。

C、申报材料电子档:将整套入库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压缩一个pdf电子档(文件名称为企业全称),必须完整清晰,用u盘copy给受理材料的老师。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4月9日至4月18日。

材料直接提交给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彦、沈璟文老师

三、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其他重要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有效期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2、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如发生更名、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与培育标准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一个月内报告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变化后不符合高企培育入库相关规定的,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格。

3、建议拟申报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高企培育入库条件的企业,同时申报此次高企培育入库。

4、培育措施:

(1)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由省、市、县财政给予培育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年,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根据《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2号),苏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入库企业研发投入加大后补助扶持力度,对培育期内的入库企业给予*高20 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资助,对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给予*高30 万元的研发投入后补助资助。

5、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将于近期举办2018年高企培育入库说明会,请关注中心官网活动通知。

 

附件:

一、企业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材料审查表

 

三、省里通知苏科高发(2018)68 

 

四、市里通知苏科高(2018)10号 

 

五、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8苏财规〔2017〕20号%29 

 

六、关于印发《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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