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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苏科服〔2018〕22号
各市、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8〕104号)的要求,为做好相关验收和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
本次验收对象为73家2015年立项建设的企业工程中心(清单详见附件1)。请各市、区科技局依据《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省科技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组织本辖区的验收工作。
二、绩效考评
本次绩效考评对象是已验收正式运行的新材料领域的119家企业工程中心,请各市、区科技局依照《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要求,开展本辖区内新材料领域的企业工程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企业工程中心负责编写验收材料,如实反映工程中心运行状况,按要求提供与验收、绩效考评有关的全部资料与信息。
2.时间进度和材料要求:
(1)8月10日(周五)前,各市、区科技局将验收排序表纸质版(附件3)、绩效考评排序表纸质版(附件4)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上报市科技局,提交省科技厅审核(绩效考评请严格按照结果排序,并明确标明前30%与排名后5%)。
(2)8月24日(周五)前,各地根据省科技厅审核意见完成公示,并递交公示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其中,企业工程中心验收材料:验收总结报告(含工程中心建设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等)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A4纸打印胶装,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工程中心绩效考评材料:按照企业工程中心绩效考核指标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份(A4纸打印胶装,加盖企业公章)。
(3)8月30日(周四)前,各市、区科技局逐级行文。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65246055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2.报送地址:
电子版请发送至137845796@qq.com;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4室)。
附件: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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