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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二批)项目咨询的通知
苏科资〔2018〕15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对苏州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精神,紧紧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和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2018年市级科技发展计划整体按“五大计划、三类项目”组织实施,即在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科技人才、科技服务体系、科技金融五大计划,按普惠间接、竞争择优和源头引进三类项目实施。为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今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咨询组织工作分两批进行,现将*二批次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二批)项目咨询要求
项目咨询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苏科资〔2018〕4号),截至2018年5月15日仍未完成验收流程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今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咨询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见各有关计划具体申报通知(附件3-6)。
二、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二批)项目咨询方式
项目咨询采取推荐方法,由项目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申报材料需经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局或市相关部门审查推荐,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三、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二批)项目咨询时间与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截止时间、所需材料、纸质材料受理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请参见各申报通知。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项目从“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http://kjjr.szkj.gov.cn)进入,其他项目从“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入。
四、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二批)项目咨询注意事项
1. 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法人代表、全体项目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见附件1)。所提交的项目咨询材料或后补助评估材料切勿涉及国家秘密。
2.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科学预测预期目标和成效,谨慎填写有关内容。在线填写的项目咨询信息表中的内容将直接带入立项合同,届时不能修改。若出现提交的项目咨询书中内容同项目咨询信息表中内容不统一的,以项目咨询信息表中的为准。
3. 今年网络申报系统中以主管部门完成推荐为网络受理结束,申报单位在获得主管部门推荐后即可在线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无需等待苏州市科技局审核。苏州市科技局各业务处室将结合纸质材料递交结果集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按各计划申报指南明确的形式审查条件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并公布申报受理结果。
4. 《项目咨询信息表》是所有项目均要填写的通用式表格,对于不适用于某些计划类别项目的内容,可根据申报要求选择性填写。若单位上传的附件中内容和在线填写的内容不一致,以在线填写的内容为准。
5. 人员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可直接网上申请。人员变更单位,由个人账号登录,左侧菜单栏中点击“人员单位信息变更”;单位变更名称,由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左侧菜单栏中点击“单位名称证件变更”,并根据提示操作。请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审核工作。
附件:
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通知
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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