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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071 发布时间:2018-07-17

各设区市经信委:

为加快推动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和**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组织推荐国家鼓励发展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并启动2018 年度“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工业节能技术

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电子信息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优先推广未列入国家相关技术目录的技术项目。重点征集各行业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储热和保温、能源信息化管控、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厂和园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工业节能装备

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二)申报材料

1、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附件1*一、二部分);

2)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三部分)。

2、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二部分),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四部分);

2)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附件2*三部分)。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是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能效**的重要举措。评价工作要突出好中选优。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吸油烟机,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风机,具体详见《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附件2*一部分、附件3*一部分)。

(二)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附件2*三部分、附件3*二部分)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附件3*三部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二部分)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

(二)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形成电子版光盘。

四、报送方式

请各市经信委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节能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胶装,电子版光盘一份)于725 日前报省经信委节能处,我委汇总后一并上报工信部。

联系人:王印,联系电话:025-83392836

 

 

附件:

1.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

2.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要求

3.“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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