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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十三届*一批科技领军人才
为加快推进世界**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园区创新源地、产业高地建设水平,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决定启动*十三届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申报工作。
本届科技领军人才分两批次集中受理评审。*一批集中受理创新领军人才申报项目和2018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的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项目;*二批集中受理2016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的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项目。
目前启动*一批科技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定位
申报企业(团队)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申报类别,具体获评类别按*终评审结果为准。
二、申报要求
1、创业领军人才(领军、成长、孵化)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于2018年1月1日后在园区注册或拟在园区注册;
(2)创业领军人才成长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项目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人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实缴出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并且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一大股东。自然人*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数额在注册资本的比重*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
(4)申报企业需在获得称号两年内将企业总部设立在园区,作为企业融资和未来上市主体,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关联企业,销售收入、税收缴纳皆以园区总部为承载对象;
(5)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6)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2、创新领军人才申报项目需满足:
(1)申报人原则上应于2016年1月1日后在园区工作或是即将引进到园区的人才,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2)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由国内外院士、***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
B.园区内科技类上市企业(含新三板);
C.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集成电路企业等;
D.拥有研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4)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以及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注:本次申报鼓励园区历届各级科技领军人才、专家实名制推荐项目。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
*一批的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申报项目网上填报后经招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完成申报。网上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申报手册,认真选择招商部门。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2、申报网址:http://techpioneers.sipac.gov.cn/
登录网址后,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申报界面。申报类型分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两类。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企业与团队两类用户申报,已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用“企业用户”登录系统申报;未在园区注册企业的,请申请注册“个人用户”登录系统申报;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仅支持企业类用户申报,请用人才所在单位的“企业用户”登录。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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