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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指南「智为铭略转发」
各镇、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和集聚高层次人才,现将2020年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常熟市战略新兴产业和新动能产业等重点领域,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引领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一)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5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常熟。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常熟工作;
3、团队于2017年1月1日后在常熟创业或全职到常熟企业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常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申报、评审通过“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Ⅰ、先落户后申报方式
申报人和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评估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拥有相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商业模式合理,主导产品具有较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发展前景。
3、申报人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在企业有实质性任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并在工商信息系统中有备案。
4、申报人为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现金出资(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股份占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人股份占比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申报人股份占比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20%);(2)申报人为自然人*一大股东(自然人*一大股东是指申报人认缴出资在注册资本的比重*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出资额*大(法人股东不计入排序))且股份占比不低于20%。
申报人为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持股公司的实到货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申报人经折算的个人实际到位货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股份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货币出资),且申报人经折算的股份占比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份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份占比),且只追溯一个层级。
代持关系认可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情况,如夫妻双方均为外籍,可由直系亲属代持。
申报团队成员的股份占比不低于5%,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20万。
5、申报人主要工作精力能用于常熟企业发展,每年在常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来常时间不超过2年。
6、申报企业信誉良好,已开通常熟社会保险且有2名及以上非股东、非高管的员工在常熟参保,财务、经营、管理等规范,没有非正常的资本金转移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7、*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15日之间来常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8年7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之间来到常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验资等相关手续的创业人才(团队)。
优先支持:全职来常创业的,所办企业税收、就业贡献大的,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团队)。
Ⅱ、先申报后落户方式
申报人及拟创办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3年以上海外的工作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
2、掌握项目核心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
3、申报人应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有实质性任职(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并在工商信息系统中有备案),股权不低于30%(实收资本超过1000万的,申报人股权比例可适度降低,但不低于20%),或是自然人*一大股东(不低于20%),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申报人确保主要工作精力用于创办本企业,每年在常熟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5、*一批申报项目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二批申报项目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与常熟下辖各镇(街道)、开发区签订落户意向协议。
(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引进掌握关键技术的领军人才。
申报人和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与项目领域相关的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硕士、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3、申报人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6个月/年),并担任企业重要研发或管理岗位。
4、申报人在常熟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且从到常熟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薪酬月均不低于1.5万元或全年累计不少于18万元。
5、引才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由国内外院士、***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并建有苏州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等。
6、*一批(上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2018年1月1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
*二批(下半年度)申报受理对象为2018年7月1日后引进到企业工作,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
优先支持:自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二、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受理时间
1、重大创新团队:根据“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申报要求,网上集中受理时间:3月18日~3月29日。如有调整,以“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通知为准。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年分两批集中受理,其中:
*一批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2日-4月15日。
*二批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5-9月30日。
(二)申报办法
1、重大创新团队:申报人及单位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szkj.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咨询书、《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常熟市科技局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人及单位登录常熟市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网(http://qy.cszhcs.cn/rccs/),进入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咨询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原件图片)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板块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截止后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项目咨询。
(三)附件材料
1、重大创新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咨询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他证明材料。
2、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咨询书和创业计划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咨询书和创新计划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评审流程
市“双创”人才计划评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技术评审、实地考察(包括基本面评价、现场确认及评分)、面试答辩四个环节。由市人才办等部门组织专家对经审查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实地考察后,综合评审结果择优提出拟立项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三、其它事项
1、请各地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积*发动申报,并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2、先申报后落户的创业项目受资助资格从命名文件发文之日起保留半年。六个月内按要求完成落户的,按C类项目标准给予扶持;再次申报本级人才项目,且获得的立项档次超过C类的,给予补差。超过时限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资格。
3、同一创业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3次,创新项目累计申报次数不能超过2次。
4、创新项目须为人才引进后的新项目,企业原有研发获得的科研成果不得作为引进人才的创新类项目进行申报。
5、已获得本市创业类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和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我市创新类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创办新企业的,需待其创新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且申报项目不能与创新项目相同。
6、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苏州市外人才项目资助的,应在申报书中如实说明。
7、申报单位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在项目咨询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抽逃企业注册资金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获评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作相应处理。
四、联系方式
常熟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人:张望,联系电话:52881390。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华丹,联系电话:51929702,52939170。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姚亮,联系电话:52805327。
常熟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
3.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书(创业类—先落户后申报)
4.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书(创业类—先申报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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