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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为做好我省参评*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组织推荐
(一)推荐渠道
1.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业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本年度中国专利奖申报已于前期进行了预申报,原则上前期没有参加预申报的项目不参加苏州市及苏州工业园区主管部门推荐。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自2019年起,每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2021年为新一轮周期的*一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均可考虑自我推荐参评。
3.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其中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4.其他拟参加省知识产权局名额竞争筛选的申报项目,请务必按省局通知要求全部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m.jsipp.cn/nbsgd)自行注册账号并进行申报。申报方式详见省局通知(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1.省、市、区推荐的项目由各推荐单位根据项目质量逐级择优推荐,并由省局审核和公示后统一报送。
2.院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需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后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3.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项目由其推荐单位直接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推荐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和电子件,需院士签字,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纸件,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格式见附件4)。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纸件,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格式见附件4)。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院士姓名或者推荐单位名称。
三、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中心——业务征集平台——“*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下载模板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填写上传,附件上传完整申报材料(压缩文档)。
一个申报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文本;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不得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不超过20M;授权文本为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文本”。
电子材料截至递交时间9月22日。
2.纸质材料及U盘
不用等系统审核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件需一致,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胶装,园区系统打印带二维码索引页放*后一页。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院士姓名或者推荐单位名称。一并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5号窗口。
纸质材料及U盘文件递交截至时间10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四、注意事项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推荐渠道,只需报送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无需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要在省局备案,防止获奖后省局漏发奖金;
2、区内院士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均需报送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以及完整申报材料的电子档,由省局统一安排公示报送;
3、通过省、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务必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原则上每家单位限申报一件专利;
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1.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2.院士推荐意见书
3.推荐函
4.共有专利权人声明
5.项目信息汇总表
6.推荐项目分配表
7.*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江苏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名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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