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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二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通知【智为铭略转发】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839 发布时间:2022-09-23

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高水平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全面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二批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主要围绕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需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航空航天、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等产业领域,大力吸引集聚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为加快建设人才发展现代化强区、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聚焦科技创新前瞻领域,注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2.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在本行业领域居国际**水平,具有杰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3.团队应于2020年1月1日后来苏州,到吴中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中企业、在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吴中所创办企业,团队成员总股权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创新团队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院士领衔的、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的(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及其他特别优秀的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8年1月1日。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3年内项目总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实现产业化,具有显著的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二)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分引进人才项目本土成长人才项目两类。优先支持全职来吴创业项目及符合吴中区“3+3+3”产业领域项目。1.引进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既懂科技又懂市场,带团队、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来吴中区创业,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吴中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管理的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2)申报人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3)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能够******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4)申报人应于2018年1月1日后来苏州,2020年7月1日后在吴中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2.本土成长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吴中本土创新体系培养的人才**在吴中区创业,为我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同引进人才项目的*(1)(2)(3)条申报条件,企业于2020年7月1日后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本土成长人才原则上要求人才全职创业,高校院所兼职创业的人才,企业须已进入产业化阶段,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本土成长人才项目**创业需满足:1.未曾担任过在苏企业法人;2.未曾在苏州企业担任过工商体现的董监高职务;3.未曾在苏州企业持股(如为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持股,且在持股平台的比例不超过5%的除外)。

 

(三)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分企业创新人才项目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两类。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科技型上市企业和头部企业引进的人才项目。企业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到吴中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基本条件如下: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2.拥有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于2021年1月1日后来苏州并引进到单位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引进后能全职工作3年以上,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30万元。3.引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单位: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市级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研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企业;④区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在吴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自主引进培育的重大人才项目(定向组织)。

 

(四)青年领军人才

青年领军人才项目分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项目青年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两类,主要支持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基础研究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科技人才在吴中创业,或全职引进到吴中科技型企业、在吴高校和科研院所领衔科技创新研究。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1.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2.2020年7月1日后在吴中创办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主要精力在吴中所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必须为自然人直接出资);3.创业项目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能够******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青年创新领军人才基本条件如下: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承担***人才、科研项目,或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突出科研成果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或者学历放宽到硕士。2.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具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引才企业应具有与创新领军人才引才企业相同的资质。在吴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的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工作经历,具有**研究水平和业绩,有望成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3.应于2021年1月1日后来苏州并新引进到吴中单位,并完成引进手续,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对于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留苏到吴中企业就职的青年创新人才,可不受来苏时间限制。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1.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分A、B、C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立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2.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分A、B、C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立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对项目投资强度大、社会资本青睐、产业化进程好且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优质项目资助额度*高可上浮100%,单个项目的资助额度*高不超过600万元。3.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分A、B、C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立项资金,且须对应要求申报人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分别不少于300万元(含)、150万元(含)、50万元(含),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对项目投资强度大、社会资本青睐、产业化进程好且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优质项目资助额度*高可上浮100%,单个项目的资助额度*高不超过300万元。4.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含青年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分A、B两个档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项目立项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5.创新创业团队及领军人才本人在吴中区购买住房,根据立项类别,分别给予50~250万元安家补贴,并可享受人才公寓免租或租房补贴、落户、子女入学、医疗健康、住房公积金支持等人才礼遇综合服务。6.创业类人才或团队项目,可享受*高1000平米研发及办公用房补贴、*高1000万元股权投资、*高1000万元科技贷款、*高1000万元产业化成长奖励。

 

四、申报受理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及单位登录“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咨询管理系统”网站,按要求填写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项目咨询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原件图片或扫描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核并推荐上报。因系统更新,建议在申报期内新增申报项目进行系统填报

(二)申报材料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项目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咨询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领军人才项目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咨询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咨询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特别优秀的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本批领军人才项目网上集中受理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0月2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项

1.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引进的***人才创业项目、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举荐专家举荐的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的优秀获奖项目;企业全职高薪引进的***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才,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通道待遇。

2.该计划的项目资助资金由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划拔,并按照相关办法进行专户管理。创新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

3.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4.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5.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已获得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苏州所辖其他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

6、创业类项目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创新类项目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申报人薪酬不得降低(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团队成员要求相同)。

7.各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保质保量。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2日

附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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