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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政策汇编之传统服务业篇
一、商旅文体展
政策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商旅文化展及服务外包引导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及《苏州工业园区商旅文体展及服务外包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管[2014] 42号)
Ø 加快打造苏州懂不综合商务城
Ø 推动商贸、旅游、文化体育、会展等事业和产业化加快发展
Ø 持续增强城市内涵和软实力,提升园区繁荣度和品牌度
1、引进(租金补贴)
领域 |
鼓励引进扶持对象 |
自住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
商贸 |
苏州本地“中华老字号”/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 |
*高30元/平米/月 *高50万元/年 上限2年 |
文体 |
园区注册运营的文化/体育产业项目 |
|
展览 |
专业会议组织者(PCO)、目的地管理公司(DMC)和展览公司等专业机构 |
*高30元/平米/月或1000元/工位/月,*高15万元/年 上限2年 |
2、商贸
Ø 贡献奖励(上限3年)
按电商企业当年新增销售收入给予贡献奖励
商品类企业*高奖励20万元,服务类电商企业*高奖励40万元
Ø 示范奖励
获得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100/50万元
获得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奖励50/25万元
Ø 应用奖励
非电商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高奖励10万元
3、旅游
Ø 贡献奖励
商务旅游线路的组织、推广、运营企业,*高奖励100万元
Ø 评级奖励
获评***旅游景区,AAAA级/AAAAA级分别奖励50/100万元
复评合格,按当年度评定奖励金额30%给予奖励
4、文化体育
Ø 平台补贴
文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高100万元
Ø 示范基地奖励
获省级、***文化体育产业类示范基地,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
Ø 获奖奖励
对获得各类文艺创作领域国内外大奖的个人、团队,*高奖励20万元
5、会展
Ø 专业论坛、会议和活动,500人以上、2天以上,*高奖励10万元
Ø 6000平米以上的自办展,5年内,给予25%场租奖励
Ø 获UFI认证或展览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外来展,*高30%场租奖励
Ø 商务旅游专业展或展览面积5万平米的特大型展览,*高40%场租奖励
6、品牌活动、推介活动
Ø 社会力量组织承办的品牌文化、体育、旅游、商贸活动,*高奖励50万元
Ø 重点商贸企业举办的大型活动,*高奖励50万元
Ø 参加国际推介会和专业展会*高1万元奖励
备注:本办法自2014年4月28日起实施,试行三年,由园区经发委和财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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