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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市组织开展2017年柔性引才计划项目咨询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1141 发布时间:2017-10-09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着力提升我市人才集聚能力,进一步拓展我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引才聚才的灵活性,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用人机制和引才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昆委〔2017〕1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柔性引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昆政发〔2017〕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昆山市柔性引才计划项目咨询工作。

本次柔性引才项目咨询分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柔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具体申报办法,按《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苏州市柔性引进海外智力“海鸥计划”项目咨询工作的通知》(苏人保外〔2017〕11号)执行(见附件1)。

现就柔性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咨询,有关事项和要求布置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范围: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间在1年以上的国有、民营和国内资本控股的企业;我市所属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卫生医疗、社会服务等事业单位。

申报对象为:在国内其它地方工作,以柔性方式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等主持或参与实质性项目的国内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的年在昆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至申报日须满30个工作日),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诺贝尔奖、中国国家*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等优秀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亚太地区手工艺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5.国内大专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6.拥有在国际先进、国内**或能够******项目的核心技术,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可进行产业化生产,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7.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5年以上在大型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中高层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并掌握先进技术,取得突出业绩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

8.我市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其他具有特殊专长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资助范围:

1. 已在昆创办和领办企业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2. 已获得各级各类其他人才计划支持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3. 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流动。

二、资助标准

我市用人单位所付劳动报酬以年度累计,劳动报酬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劳动报酬20万元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25%资助,资助额*高不超过50万元。

单个引智项目及单个引进人才*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

柔性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区镇人才管理部门核实后初审通过后,报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将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后统一公示、发文。

四、呈报材料及要求

1. 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昆山市柔性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申请表》;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近5年个人获得的专利、科研成果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近5年发表的论文、论著;相关行业认证材料及其它材料;用人单位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材料(解款单、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2.柔性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论证、相关成果和绩效评估报告。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相关申报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2),一式3份。

五、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须为2016年7月及以后正在开展或完成的项目。

申报时间:书面材料上报受理截止时间10月31日。

附件:1-4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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