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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产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将进一步聚焦重大需求,突出重点方向,创新组织方式,提高研究成果的系统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决策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2、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项目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3、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1、2018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委托研究方式组织。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
2、鼓励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相关研究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3、在宁部(省)属本科高校由本单位审核推荐;部(省)属院所、省有关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审核推荐。
4、部(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省有关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8项;其它省属高校审核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审核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6项(不含部(省)属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
5、重点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
2、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市级以上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4、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或实证案例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调研报告。
四、申报要求
1、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2、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咨询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咨询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和《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咨询材料,严禁项目咨询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咨询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基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咨询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主动做好项目咨询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咨询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项目咨询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网址: 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通知及有关表格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4、项目咨询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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