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领域
符合苏州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发展要求,紧贴全市产业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在数字创新、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种子期企业类
主要支持已在苏州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截止申报年上一年年底);
3、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
4、创业团队应有一定研发能力,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5、申报主体应为核心创业团队,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在企业直接持股且一般应为自然人*一大股东。
(二)创业团队类
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但在申报年当年4月30日前尚未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2、已有较为充分的创业筹备,创业条件较为成熟;
3、申报主体应为拟创业核心团队,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在企业直接持股且一般应为自然人*一大股东。
三、扶持政策
1、立项项目在苏州注册成立企业,并签订科技项目合同后,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补助、20-50万元的项目资助。
2、立项项目优先获得科技金融配套创新产品支持,优先获得创业辅导。
四、组织方式
1、申报方式
本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原则上由创业团队及项目(拟)落户地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创业团队或种子期企业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选择“苏州市科技金融生态圈平台”注册后,进入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创业团队及项目信息、商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申报,提出创业培育需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申报遴选平台。尚未确定落户地的创业团队,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申报。
2、评审方式
本计划项目评审分网上评审、大赛路演两个步骤。网上评审得分前40%左右的项目,获得创业大赛参赛资格,并根据大赛的情况确定立项项目。
五、相关事项
1、本计划优先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创业人才。尚未落户的创业团队获立项后,须在一年内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等工作。逾期未落户的,视为自动弃权。
2、创业天使计划的项目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共同分担。所在地财政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市财政资助经费的50%。
3、立项的团队项目优先推荐入驻苏州市双创中心。
4、同一企业及团队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个人或团队同一年度不得多次申报。已获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创业天使计划立项的人才团队及企业,不得再次申报。同一人才或团队获得当年度项目立项后,若同时入选姑苏领军项目,按照就高原则支持。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
5、申报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企业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申报团队和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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